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。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生产经营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,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培训,定期组织演练,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《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明确鼓励具备急救能力的个人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并予以法律保护,规定学校、机场、火车站、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,并鼓励建筑施工单位、大型工业企业配备急救器械和药品,安排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在岗协助紧急救护。
为提高会员单位在安全生产、职业健康领域的综合救援能力,增强员工在工作意外伤害中的自救互救技能,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,防止和减少职业安全事故,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拟于3月举办一期广州市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班时间:2026年3月21日(周六、9:00-17:30),8点30分签到。
二、上课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208号YH城F1鹤龙街党群服务中心大会议室。
1)红十字基本知识、救护概论知识
2)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仪(理论、实操)
3)创伤救护(止血、包扎、骨折固定、烧烫伤、特殊创伤)
4)理论考核、心肺复苏及创伤救护实操考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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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点击下载培训通知及附件)
(2026年3月21日)关于开展2026年广州市红十字救护员培训(持证)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