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。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生产经营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,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培训,定期组织演练,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《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明确鼓励具备急救能力的个人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并予以法律保护,规定学校、机场、火车站、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,并鼓励建筑施工单位、大型工业企业配备急救器械和药品,安排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在岗协助紧急救护。
为提高会员单位在安全生产、职业健康领域的综合救援能力,增强员工在工作意外伤害中的自救互救技能,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,防止和减少职业安全事故,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拟于11月举办一期广州市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年满十八周岁,身体健康。
二、培训形式
线下培训班1天(8学时)
三、培训时间
11月18日(星期三)9:00-17:30(8:30开始签到)。
四、培训地点
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新桥村段118号诚培职业安全培训二楼(新桥村委斜对面)
五、课程安排
(一)培训1天(11月18日):
时间 | 内容 |
08:30-09:00 | 学员签到 |
09:00-09:30 | 红十字基本知识、救护概论 |
09:30-10:45 | 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仪(理论) |
10:45-12:00 | 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仪(实操) |
12:00-13:30 | 午间休息 |
13:30-15:00 | 创伤救护(止血、包扎、骨折固定、烧烫伤、特殊创伤) |
15:00-16:30 | 创伤救护实操练习 |
16:30-18:00 | 理论考核、心肺复苏及创伤救护实操考核 |
考官根据考核标准现场打分,学员可即时了解结果。考核通过者免费申领广州市红十字会颁发的《初级救护员证》(电子证书,有效期三年)。未参加培训者不予考核,考核不通过者可现场免费补考,直至合格。
获得电子证书(无实体卡)


六、报名及缴费流程
1、填写《广州市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将培训费(320元/人)于开班前转入协会账户(现场不设收费)。
收款单位: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德政中路支行
账 号:3602003709200567320
汇款用途:姓名+急救培训费
开具发票:增值税普通发票(电子或纸质),请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及电子邮箱。
2、扫描下方工作人员二维码,加入本期培训微信群。
3、按时参加线下培训和考核。